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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工作

本會所從事的社會工作,乃秉承基督的訓誨,負起改善世界,重整現世秩序的責任,努力建設一個正義和諧與仁愛的社會。

創會之初,修女們懷著基督犧牲與修和的精神,特別關愛弱小婦孺。

1931年,曾將母院部份地方,為患病兒童診治,贈醫施藥,收容棄嬰。

戰後,修會繼續回應當時社會的需求,由於孤兒人數日增,1951年獲政府撥地於元洲街興建孤兒院,擴大收容棄嬰﹙此即現今寶血幼稚園﹙深水的所在地﹚。同時,本會亦於粉嶺龍躍頭覓地興建孤兒院,照顧年齡稍長的孤兒。及後,至1962年,建成十所家舍,擴大服務。隨著香港社會轉型,孤兒逐漸減少,改為照顧因缺乏家庭照顧而致成長困難的兒童及青少年,年齡由三歲至十八歲。孤兒院亦正式易名為「寶血兒童村」,亦由過去修女獨力經營改為香港社會福利署資助,並以家庭模式運作,為她們提供膳宿、教育、輔導,以及為成長發展的各種活動,使孩子們能在一個充滿愛心、關心與支持環境中,健康快樂地成長。

寶血兒童村(1952年創立)